我院特诊科将于近日搬迁至新诊区(A楼6楼后楼C、D区)开展特需医疗服务。根据深圳市物价局深价管函〔2004〕46号文件、深卫人发〔2012〕104号文件精神,以患者自愿为原则,挂号实行特需医疗服务收费政策。特诊挂号费将调整为100元/人,调整后收费如下:
一、主任医师出诊收取挂号费及诊查费122元/人次(挂号费100元/人,诊查费22元/人次)。 二、副主任医师出诊收取挂号费及诊查费120元/人次(挂号费100元/人,诊查费20元/人次)。 三、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授出诊收取挂号费及诊查费164元/人次(挂号费100元/人次,诊查费64元/人次)。 四、治疗费、检查费等价格执行基本医疗服务收费。 以上调整从2015年12月10日起开始试行。
深圳市儿童医院
二0一五年十二月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