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贯彻中央、省、市有关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创建平安医院的各项部署,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及目标管理责任制,落实创建平安医院工作任务,根据国家卫计委《创建平安医院9点要求》、《深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》、《深圳市儿童医院2015年度创建平安医院行动方案》以及医院与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签订的《201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医院目标管理责任书》的要求,5月27日下午院周会上,我院与各科室签订《2015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医院目标管理责任书》,其内容包括各科室的工作目标、工作任务、主要责任人和考核办法等。 医院年终对各科室完成目标责任制的情况组织考评。对成绩显著的科室及其第一责任人给予表彰;对工作不达标的科室及其第一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;对由于工作失职,不履行领导责任,导致发生严重后果、影响恶劣的,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责任,并实施“一票否决”制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