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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及清单制度
来源 : 深圳市儿童医院 作者 : 供稿科室 : 发布时间 : 2025-10-17 14:55:32

  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,规范医疗收费行为,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透明度,保障患者的查询和知情权益,根据《广东省医疗机构内部价格行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》(粤卫财务函〔2021〕44号)特制定本制度。

  一、医院严格执行《深圳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》,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公开、透明原则进行公示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设立投诉信箱、咨询及投诉电话。

  二、在门诊大厅、住院大厅及各病区配置多功能一体机,方便患者随时查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等。

  三、通过多功能一体机、滚动屏、公示栏、“深圳市儿童医院”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示药品、耗材、诊疗项目价格,包括名称、编码、计价单位、价格等信息,并根据物价医保政策及时更新公示内容。

  四、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费用结算清单,清单主要包括医疗服务项目、药品、医用耗材的名称、编码、单价、计价单位、数量、金额等。为门急诊患者提供医疗费用明细清单;出院结算时提供住院结算清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