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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儿童医院控烟工作管理制度
来源 : 深圳市儿童医院 作者 : 供稿科室 : 发布时间 : 2016-08-05 12:54:00

  为了更好的开展控烟工作,保障公众健康,创建良好的医疗服务环境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 

  一、在医院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,由医院控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制度的实施。实行院、科两级管理,责任明确。 

  二、医院内实行全面禁烟,室内室外所有场所禁止吸烟。 

  三、全体员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。 

  四、本院职工、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院内吸烟。医务人员禁止穿工作服吸烟(无论是否上班时间)。 

  五、医务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敬烟,同时告知就诊者及家属不要在医院内吸烟,也不得向他人敬烟。 

  六、在办公室、会议室等工作场所,不得摆放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。 

  七、院内无烟草广告,不接受烟草厂商的赞助,不购买、不使用和不接受标有烟草广告标志的物品。 

  八、院内小卖部及自动售货机不得销售香烟。 

  九、全院控烟监督员(保洁员、保安员),挂牌上岗,分工明确,责任到人,做到经常检查巡视,及时劝阻和纠正违规行为。 

  十、科室管理人员有权对经劝阻吸烟无效者,责令其离开该场所。 

  十一、利用多种形式,在院内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。 

  十二、医务人员要掌握控烟的方法和技巧,并能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戒烟,使全院的吸烟率逐年下降。 

  十三、控制吸烟奖罚制度 

           (一)工作人员在院内吸烟,按医院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。 

         (二)在科室管理范围内有人吸烟,按医院规定对科室进行处罚。在上级检查时发现科室有人吸烟及有烟蒂等,科室及科主任年终评先评优中一票否决。 

           (三)不吸烟者每年按医院规定给予奖励。